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2022年8月29日至10月14日,中共绍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审计局对中共嵊州市委宣传部(以下简称嵊州市委宣传部)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有关经济事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嵊州市委宣传部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稳健推进正面舆论宣传、文艺精品创作、文明风尚弘扬等工作,唱响富有“嵊州味”的好声音。但审计也发现,嵊州市委宣传部在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机制不够完善,决策、执行不够规范。部门预算及部分大额经费支出未经部务会议集体决策,部分事项实际实施时间早于部务会议集体决策。 (二)财务管理不够到位。存在财务审批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往来款未及时清理、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等问题。 (三)资产管理不够严谨。固定资产台账信息不完整,未实行动态管理;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部分闲置或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处置。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履好统筹协调职能,进一步推动决策部署落细落实;二是厘好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嵊州市委宣传部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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