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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四型”监督破解落实“杂症”
——市发改委加强内审工作,提高内控质效

发布日期: 2024-08-12 09:18:3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绍兴市审计局 字号:[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切实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从制度上规范财务运行、提升管理质效,近日,市发改委以风险管控为导向,对2023年委本级及6个下属单位重点财务风险和规划院、粮食公司等2家单位财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旨在通过精准监督提高内控成效,最大程度发挥内部审计“哨兵”“利剑”作用。

一、以“靶向型”对标破除“问题瓶颈”。发改工作涉及面广,政府采购事项多、金额大,阳光规范操作是生命线。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政府采购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尤其是过程性记录、成果转化应用资料欠缺问题,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对标《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要求,全面梳理货物和服务采购各环节流程,建立《政府采购项目操作指引》,明确立项申报、方案预审、党组决策、招标代理、大额审批、采购确认等19项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要件,制定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记录、查重报告等标准化样本,从根本上确保政府采购项目全周期、全要素标准化、规范化。

二、以“钉子型”整改破除“有始无终”。内部监督发现问题是基础,闭环整改是关键。近年来,我委在严格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基础上,坚持“严”的导向、“实”的措施,全面深化内部管理,相继出台《规划(课题)全周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课题招投标规范管理和成果有效应用若干规定》《规划(课题)预算管理和专家遴选实施细则(试行)》等21项制度,对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金支付、课题招标等全流程进行了规范。尤其是聚焦本次审计发现的课题编制进度滞后问题,明确“原则上课题编制期限不超过3个月”规定,并建立课题项目催办机制,落实专人“盯紧看牢”,每月通报课题项目推进情况,对进度正常项目,按节点提醒督促;对进度滞后项目,纳入工作督办单,每周提醒催办;对进度临期项目,实行“红灯”警示,倒逼责任处室加强管理、提高效率。

三、以“制度型”落实破除“一放就松”。科学、合理、规范的工作机制是制度落实事半功倍的保障。在各项财务制度执行中,我委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但在具体办理中,仍发现个别费用报销不规范现象,如部分差旅费报销超过一个月未完成支付、个别费用现金结算等。着眼强化制度刚性,制定下发《关于规范资金报结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费用结报;对一个月内未完成资金结报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填写《经费延迟结报审批表》,经业务分管领导、财务审批人审批同意后完成资金结报;超过三个月未完成资金结报的不予报销费用。同时,召开全委财务工作会议,重申财务管理的时效性、程序性、规范性,提高干部职工遵章守纪意识。

四、以“联合型”监督破除“九龙治水”。联合监督既能有效破解“九龙治水”困境,又可源头提高内控工作效能。统筹建立督导协调处牵头抓总,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驻委纪检监察组多方联动的内部监督工作格局,常态落实工作督办、进度通报、笑脸榜等创新机制,强化与各处室、下属单位协调配合,压实工作责任,整合各方资源,确保全委中心工作落实到位。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督办工作,由督导协调处建立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进度清单,会同机关纪委全程督导工程进度和款项支付情况,并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压实责任处室和项目单位责任,2023年以来,我市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时序进度均保持在100%。

下一步,我委将以本次内部审计为契机,持续补漏洞、强弱项、锻长板,着力完善制度规范,严格把好财务预算关、执行关、审核关,以“财务+督导”双线管理,切实提升内部控制质效和风险管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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