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于2023年5月25日至8月31日,对绍兴市网络大城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委赋予绍兴“融杭联甬打造网络大城市”的新任务新要求,绍兴全市“一盘棋”推动基础设施联通,通过构建四通八达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为高水平建设网络大城市夯实基础。本次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分别负责实施的快速路一期、柯诸高速、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等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开展抽查审计。其中快速路一期(包含8个项目)总投资358亿元,总建设里程81公里,自2018年底陆续开工,至2023年8月越东路、G329、二环北路等6条快速路已建成通车,累计通车里程逾70公里;柯诸高速总投资175亿元,线路全长39.27公里,自2022年9月动工,至2023年8月累计完成投资56.63亿元;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总投资85亿元,线路全长10.8公里,至2023年8月已完成竣工验收并通车运营。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各相关部门(单位)围绕绍兴市委、市政府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的总体规划,积极推进融杭联甬接沪发展格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轨道交通集团等实施单位精心组织、高效推进项目建设。日益完善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为绍兴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促进了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工程款项未能及时支付。一是工程预付款支付延迟。如个别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按期支付工程预付款,支付延迟近3个月。二是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如个别工程未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部分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一是局部施工质量有缺陷。如部分工程存在沟槽盖板高低不平、声屏障扣板未调平、灌木大面积未存活等问题。二是安全文明施工待抓实。如部分工程存在临时用电不规范、临边围护不到位、喷淋降尘系统配置不完善等问题。三是工程内业资料欠完善。如部分工程存在施工日记签名不全、日志笔迹不一致、施工日志记录内容不详实等问题。 (三)部分总承包单位的分包管理不规范。一是分包合同责任主体不当。如个别工程总承包单位与分公司签订内部承包责任合同,再以分公司名义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二是分包单位生产管理欠加强。如个别工程钢箱梁分包单位存在部分成品堆放未严格做到上苫下垫防锈蚀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建议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出具了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进一步加强协调推进,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属地政府的沟通协调,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建设管理,项目实施单位应重视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工程款支付,确保重大项目规范实施。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对问题进行了整改。目前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分阶段整改问题按整改方案正持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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