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2日至5月4日,对绍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延伸了绍兴市国资国企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国资国企研究中心)1个下属事业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国资委比较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了《绍兴市国资委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绍兴市国资委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能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部门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委本级与国资国企研究中心进修及培训经费、专项培训费等4个项目执行率偏低。 (二)公车租赁管理等不够规范。市国资委存在未按相关要求健全公务租车台账和在单位公共交通费中列支个别党建活动租车费用等问题。 (三)部分经费支出审批不及时。2022年,委本级与国资国企研究中心存在部分费用支出未及时进行审批的问题。 (四)资产账务处理不及时。委本级与国资国企研究中心已移交至财政部门的82件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五)信息化资产使用绩效不高。市国资委存在信息系统部分数据归集目录未及时更新数据,或数据未归集的问题。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支出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市国资委高度重视,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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