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于2023年4月12日至4月19日,对绍兴市水利局(以下简称市水利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了绍兴市曹娥江流域中心(以下简称市曹娥江流域中心)、绍兴市引水工程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引水工程管理中心)2个下属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水利局比较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了《绍兴市水利局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会计报表基本真实反映财务收支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能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部门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局机关培训费、下属单位市引水工程管理中心车辆租赁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公务支出欠规范。局机关举办的两次会议费用未及时报销,个别三区用车审批不规范;下属单位市曹娥江流域中心存在个别公务接待函无具体人员清单等问题。 (三)资产管理不够到位。局机关个别资产、下属单位市曹娥江流域中心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均未登记入账。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预算约束;二是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控制,切实加强经费支出的审核,规范会议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三是进一步督促下属单位强化预算编制管理并严格执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绍兴市审计局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作出处理,列入整改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并进行督促整改。市水利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