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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发布日期: 2020-11-23 09:15: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于2020年4月3日至5月31日,对绍兴市柯桥区大气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017年至2019年,柯桥区共投入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7222.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45.58万元,省级资金9616.18万元,区级资金47860.6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柯桥区政府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细化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积极采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不断提升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本次审计调查也发现,近三年来柯桥区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58个县级城市中排位仍明显靠后,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完成、重点领域政策措施落实、体制机制建设、财政资金使用及费税征缴等方面还存在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改进。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效果方面,一是空气质量考核排名处于全省低位,2018年和2019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未完成年度任务要求;二是个别重点管控区域2019年空气质量相关指标仍未达到目标要求。

2.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涉气“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监管不到位,部分涉气“散乱污”企业仍在继续生产;二是部分项目未经环评开工建设,部分项目配套环保设施建成尚未按期竣工验收但主体工程已投入使用;三是重型柴油车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并联网,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未落实,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超标;四是部分建筑工地、建材加工企业未落实建筑土方覆盖、开启扬尘抑制洒水装置等防尘措施。

3.大气污染防治体制机制建设方面,一是部分大气污染企业监督性监测项目不全面;二是大气污染排放许可覆盖面窄,部分企业大气污染违法信息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4.财政资金使用及费税征缴方面,一是个别企业违规重复享受财政补贴;二是对部分企业欠缴大气排污许可有偿使用费行为,未采取措施追缴;三是涉气环保税部门协作不到位,部分企业未按规定缴纳环保税。

三、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提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柯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组织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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