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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审计局对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周克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17-11-03 15:32:1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绍市审公〔2017〕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对贺晓敏等14名同志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书》(绍市组通﹝2017﹞8号)及有关复函,我局将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25日起,对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周克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2014年1月至2016年12月绍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周克文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职责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其他有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以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情况,以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审计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职务消费等情况,对所属单位的监管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业规定情况;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审计实施时间:2017年9月25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12380,市审计局85202209;电子邮箱:sxsjjzgov@163.com

 

绍兴市审计局

2017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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