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要情 -> 审计公告
绍兴市审计局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章剑谷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 2016-09-20 09:00:5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绍市审公〔2016〕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和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傅陆平等20名同志进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建议书》(绍市组通〔2016〕20号),我局将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9月23日起,对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章剑谷同志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原局长章剑谷同志任期履行经济职责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其他有关单位。

  二、审计内容

  促进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重要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情况;有关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对下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的管理和监督情况;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以及本人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情况,所在单位廉政建设情况,“三公”消费以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情况;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审计实施时间:2016年9月23日起。

  四、审计人员纪律: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等各项廉政规定。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市纪委12388,市委组织部12380,市审计局85202209;电子邮箱:sxsjjzgov@163.com

                                绍兴市审计局

                                2016年9月19日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