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审计局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对市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审计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参与起草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专业领域的审计工作规划并制定和实施。并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负责向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出上述的审计报告、审计发现的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市政府报告对其他审计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及审计结果。
4、负责直接审计市级、市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县(市、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务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市级政府投资和以市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总预算或者概算的执行情况、年度决算、单项工程决算、项目竣工决算情况;市级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社会保障金、社会捐赠资金的财务收支;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5、负责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6、负责按规定对市管干部及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7、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出具相关审计报告。
8、负责领导当地的审计业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市、区)审计机构负责人。
9、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审计事项。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决算、所属单位绍兴市计算机审计中心决算。
二、绍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收入决算3352.3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102.61万元,占总收入92.55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605.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1605.3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 0 万元),占总收入47.89 %;事业单位专户资金 0 万元;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总收入0 %;其他收入 1497.27 万元,占总收入 44.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0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49.73万元,占总收入 7.45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审计局2015年度支出决算2022.54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636.14元,教育支出0.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34万元,农林水支出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62.8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 163.25万元,项目支出 596.4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10.19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他各类支出 412.35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823.67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24.60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的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事务24.89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167.49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64.7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工资。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85.61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事务0.33万元,主要用于符合条件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租金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8.8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房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 5.5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0 %。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审计工作业务安排。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 2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 7.1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或下降28.91 %。主要用于接待审计工作人员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节约招待费支出。
其中,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 32 批次, 418人次,共 5.58 万元;外事接待 0 批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5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 10.08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 0 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 万元,主要用于审计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度,本级及下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辆。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审计公务活动所需公共交通支出略有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审计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48.59 元,比上年增加1.58 万元,增长1.07 %,主要原因是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略有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审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34.6 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绍兴市审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5年度绍兴市审计局共有3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当年预算安排 819.26万元,实际支出 394.07 万元。
绩效评价结果如下:
以上项目中0只项目经财政部门绩效评价,3只项目由本单位组织绩效自评。
项目取得的主要绩效(简要说明完成年度预算绩效目标的情况及绩效):1. 能将大量电子化数据进行智能分析,有效提取相关核心信息,突出了审计思路,把握了审计重点,提高了审计效率;2.利用计算机快速、准确的特点,积极开展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效益审计,扩大审计范围、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减少审计风险,使全面审计成为可能;通过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中介机构提升审计质量,提升审计价值,做到“全过程提升、全方位管控、全员化参与”。提升整体工作效能,切实发挥政策保障作用,全力助推改革发展。
存在的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今后改进方向):1.加强对审计的监督管理,经常性开展组织业务培训,通过中介机构审计经验交流会,各县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交流会等形式,提升审计质量;2.建立可审项目审计状况平台,加强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并加大委托审计业务量; 3. 进一步细化、优化项目工作计划,明确资金预算编制依据,以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健全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率。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事务:指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事务:指审计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事务: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事务:项目以外的其他审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事务: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反映未来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事务: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事务:指按房改房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事务:指行政事业单位指按房改房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事务:指行政单位(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绍兴市审计局(公开6个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