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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2年绍兴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7-17 00:00:00访问次数:信息来源:绍兴市审计局字号:[ ]


绍兴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12年绍兴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处室(中心):

《2012年绍兴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2012年绍兴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点

 

2012年绍兴市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工作要点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确立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和保证审计干部干成事、不出事,以开展“深化作风年”活动为抓手,贯彻基本方针,注重源头预防,完善体系框架,推进制度创新,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抓好落实,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审计工作公信力,践行“三个三”审计理念,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一)贯彻好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证我市经济社会和审计事业科学发展

2012年是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完成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收官之年,也是实施《绍兴审计“十二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重要之年。审计工作任务繁重,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证中心工作责任重大。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次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更加清醒地认清当前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强化宗旨观念、大局观念、服务观念,坚持一手抓学习,用党的大政方针统揽审计工作全局,推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更加自觉地履行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保驾护航的神圣使命。

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党的大政方针与推进审计工作结合起来,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深入研究推进我市审计工作科学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办法,紧紧围绕“调结构、抓转型,重投入、兴实体,强改革、优环境,惠民生、促和谐”重大部署,加强审计监督,着眼于“管好权”,扎实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着眼于“管好钱”,扎实推进全部政府性资金审计“全覆盖”;着眼于“管好事”,扎实推进计算机审计“全覆盖”;更加注重规范,着力促进审计管理创新;更加注重整改,着力解决屡审屡犯问题;更加注重内审,着力加强自我监督规范;加强对中央和我市宏观调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强对突出问题、深层次矛盾和潜在风险的审计力度,维护经济安全;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绩效审计,促进结构优化;加强对民生资金和社会文化事业的审计,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对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审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促进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建设性作用,服务党的大政方针落到实处。

(二)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领导

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审计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廉政责任意识,增强履行廉政责任自觉性。结合绍兴审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落实廉政责任制措施。

按照“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处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纪检组组长具体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分管处室、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处(室)长负责本处室、审计组长负责审计组的廉政建设工作制度。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要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廉政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听取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廉政建设形势,总结廉政建设工作经验,研究廉政建设重大事项,部署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把廉政建设与审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切考核,一起落实,形成齐抓共管整体合力。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逐级签订廉政责任书等形式,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廉政建设责任。认真落实审计组廉政承诺书制度,将廉政责任延伸至审计一线和每个审计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将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处室重要依据,实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

(三)执行好惩防腐败体系制度,完善预防腐败长效机制

落实审计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加强调查研究,注重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今后五年审计机关惩防腐败体系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具有绍兴审计特色的惩防体系。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廉政风险防控重要意义。要按照从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入手的思路,沿着审计权力运行的轨迹,通过梳理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流程、排查权力风险、制定防控措施、建立预警机制的步骤,深入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年底前,县(市、区)审计机关基本建成以制度制约权力为主线,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以全员参与为目标,以事先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查究为流程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将廉政风险防控与审计工作的融合,注重发挥廉政风险防控联动效应。要把廉政风险防控与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完善惩防腐败制度,发挥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作用;与贯彻落实《审计准则》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全面提高审计质量;与审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探索建立计划权、审计权、审理权、执行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管理模式,构筑阳光审计制度通道;与审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科技含量,全面提升防控工作质量。

加强廉政风险工作指导。市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结合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县(市、区)审计机关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防控机制质量,努力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四)组织好反腐倡廉教育,夯实拒腐防变思想根基

突出廉政教育重点。1.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全面准确把握党的大政方针的精神实质,不断深化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认识,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省厅“三个三”审计理念,坚持依法行政、科学审计,在服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2.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结合庆祝党的十八大党代会召开,组织党员重温党章、重温入党誓词,进一步强化党的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争做廉政勤政、干净干事的模范。3.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通过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廉政准则》等党纪政纪法规,观看示范和警示教育录像片,参观廉政建设基地和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法纪观念,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4.抓好反腐倡廉形势任务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政建设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干净干事自觉性,深入推进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大力宣传审计干部勤政廉政先进典型,树立干净干事标杆。通过审计网络平台,发送廉政格言短信、推荐廉政佳文,营造崇廉尚廉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机关书法、摄影、健身、音乐、球类等文体活动,培养审计干部健康的生活情趣,增强抵御腐朽思想文化侵蚀能力。

切实加强领导,增强廉政教育合力。领导干部要带头讲廉政课,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把廉政教育纳入机关宣传教育、公务员培训、党员学习和审计文化建设活动之中,增强廉政教育整体合力,提高廉政教育质量。

(五)深化好治本抓源工作,不断提高审计公信力

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并将决策情况予以通告,切实保障干部职工民主权利。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党内外干部职工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结合绍兴审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实际,进一步完善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及其具体实施措施,提高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的可操作性。审计组进点前,要进行廉政纪律教育,指定廉政监督员,签订廉政承诺书;进点时,宣布审计纪律,公告举报监督电话;审计期间和撤点时,要检查审计组成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回机关后,及时报告执行审计纪律情况。认真落实被审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协助监督审计组制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审计回访工作,扩大回访覆盖面,提高回访工作质量。

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深化作风建年的意见》要求,积极开展“进村入企”活动,落实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大力加强执行力建设,开展领导干部“争先创优示范行动”和党政机关“比学赶创”活动,切实防止和解决精神懈怠、庸懒散慢、敷衍塞责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规定,大力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推进无纸化办公,积极探索政府机关绩效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积极倡导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加强对审计机关经费监管,严格执行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规定,认真落实机关财务开支内部审计制度,积极有序推进向社会公告行政经费使用绩效和“三公”经费情况。

认真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加强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工作规定,认真办理、核实和及时反馈转交的信访举报事项,发挥信访举报服务中心、化解矛盾、稳定社会、推进建设的作用。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工作,坚决惩处违纪违法人员,发挥查办案件惩戒作用。

(六)认真做好牵头工作,积极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落实惩防体系责任分解工作要求,及时将各项牵头和参与工作分解到分管领导和职能处室。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要结合审计项目,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依法向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移送审计发现的违纪线索和违法事项。按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报告牵头工作完成情况。

充分发挥审计专业优势,积极协助市纪委开展对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经济建设重大决策、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民生资金、惠农扶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监督检查和工程建设、公务用车、“小金库”等专项治理以及查办案件工作。

(七)建设好纪检监察队伍,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政治责任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自觉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恪守纪检监察职业道德规范,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研究探讨纪检监察如何服务保障党的纯洁性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学习王益群和田思佳等先进典型活动,切实把“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要求转化为实际行动,培育纪检文化,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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