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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审计局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日期:2012-11-01 00:00:00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办公室字号:[ ]


一、党员大会

1、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须由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全局党员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遇到需要特别处理的事情,可随时召开党员大会。

2、下列内容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报告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和处分犯错误的党员;选举总支、支部委员和参加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全局性的重大政策和应由党员大会讨论的其他重大事项。

3、每个支部委员必须高度重视党员大会,认真对待,在思想上和工作安排上作好充分的准备;党员大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每个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二、支委会

1、支委会每季召开一次。

2、支委会的内容主要是:讨论如何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讨论研究党员教育与管理问题;讨论组织发展和党员奖惩问题;召开民主生活会。

3、召开支委会,都必须事先有准备,预先通告,确定主要议题,每位支部委员都必须准备发言,参与讨论。每次会议都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会议内容:学习政治时事,上级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学习审计法规;讨论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选举和培养、考察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党员向组织汇报个人的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有关教育措施。

3、党小组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准备,组织好会议,并向支部作好汇报。每个党员应自觉参加会议,积极发表意见。

四、党课

1、党课教育每半年一次,由党支部组织实施。

2、党课形式以集中讲授和电化教育为主。

3、党课内容应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和审计工作如何服务于经济建设问题,同时结合本系统的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学习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4、每次党课都必须认真组织,准备好教材,并组织好讨论。

5、领导带头上党课,也可聘请专家、教授讲课。

    五、本制度自二○○六年起执行。以后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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