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夯实审计服务公司发展的基础,市产业集团根据《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新要求,吸收、总结以往经验,制修订《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操作规程》等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落实细化上级新要求。把党中央、审计署对内审工作的新部署,省政府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新要求吸收写入《办法》,新增条款突出了党对内审工作的领导,明确内部审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各项内审工作。进一步明晰内部审计机构的权利,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有权参加或者列席单位有关涉及经济事务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集团党委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等,便于掌握情况,做好服务,提出建议。 二是固化提炼实践新成果。《办法》对集团近年来开展的企业领导班子年薪兑现、合同管理等专项审计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加以提炼,用制度形式进行固化,如新增条款中明确了总结挂号销号机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闭环管理、清单管理,强化问题整改。《办法》细化了协同机制,明确对外协同、对内协同的对象和方式方法,提升协同效能。《办法》确定了不相容职务的范围,明确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在本单位从事的岗位类型,保持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客观性。 三是设计谋划转型新方向。《办法》对内部审计突出整体智治要求作了前瞻性思考,围绕审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趋势和方向,提前从制度层面进行设计谋划,通过打造审计综合应用管理平台,进行项目管理、审计整改、成果应用、档案管理等过程的数字化变革,推动审计工作转型升级。 四是优化制定工作新标准。《规程》制定了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后续等审计项目开展各环节的工作标准,规范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文书格式,是开展审计项目的业务指导书,能有效推动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绍兴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董雪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