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要情 -> 审计公告
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07 17:20:5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规定,2021年9月6日至11月5日,中共绍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绍兴市审计局对绍兴市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市供销总社)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有关经济事项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供销总社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从“三农”工作大局出发,以“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建设为统领,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但审计也发现,市供销总社在个别决策部署落实、资产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农合联规范化建设不够到位。根据《全市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任务分解》(绍市委办传〔2020〕7号)文件要求,市供销总社应在2020年7月前全面设立农民合作基金和资产经营公司,但供销总社未按期设立上述基金和公司。

(二)对下属企业房产监管不够到位。1家下属企业管理使用的房产,未全面登记2018年至2020年出租情况,未登记租金收入、出租形式等信息;1家下属企业管理使用的5处房产,未登记土地面积等信息;3家下属企业管理使用的房产,未登记坐落编号、面积、租金收入等信息。

(三)本级及部分下属企业未定期盘点固定资产。市供销总社本级2020年未盘点核对实物资产;3家下属企业2018年、2019年未盘点核对实物资产。

(四)部分工程未及时竣工决算、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下属企业的2个装修工程项目均于2019年完工,截至2021年10月均未完成竣工决算;下属企业的1个建设工程于2018年3月完成竣工决算,1个装修工程于2019年4月完成竣工决算,截至2021年10月均未结转固定资产。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农合联建设;二是进一步强化内控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市供销总社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