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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2-07-07 17:19:2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8月23日至10月21日,对新昌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审计评价意见

2020年,新昌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为43.72亿元,支出决算数为64.5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为58.06亿元,支出决算数为69.94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数为0.02亿元,支出决算数为0.02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为31.27亿元,支出决算数为42.07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新昌县聚力谋划财源建设,加强风险隐患管控;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助企纾困;统筹运用财政政策,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但审计也发现,新昌县在财政预决算管理、财政政策贯彻落实、财政收支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预决算管理方面的问题。预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未编列到款,决算草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未编列到项;年初预算8.29亿元支出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年度预算调整时间滞后;12家一级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应缴未缴收益1805.1万元。

(二)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方面的问题。中期财政规划未涵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规划对预算编制约束力不强;218个项目的绩效目标编制不够规范,6个新建重大政府投资项目未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14家部门(单位)收取的保证金等848.69万元未及时清理;175个散装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清算不及时。

(三)财政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40456.51万元财政专户利息收入上缴国库时间不及时;财政资金违规转入专户并虚列支出556万元;2749.76万元财政对外借款未及时清理;非税收入专户结余资金27788.59万元长期未收回统筹使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不及时。

(四)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29项农机购置补贴兑付不及时;7267.52万元项目未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3个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依据不充分;政府产业基金一级子基金实际投向行业具有重复性。

(五)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鼓山书院修复工程项目前期决策不充分,导致增加概算68万元;南星幼儿园新建工程监理人员现场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规范预决算管理,抓好政策贯彻落实;二是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资金提质增效;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投资项目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新昌县高度重视,进行了对照检查,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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