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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8-05 11:53: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我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九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执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聚焦“四个体系”建设,打好“两业经”“双城计”“活力城”高质量发展组合拳,实现了绍兴重返全国城市综合经济实力“30强”目标,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为绍兴率先走出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市域发展之路、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市域范例奠定坚实基础。

——财政运行企稳向好,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2.9%、4.1%,经济回暖复苏态势明显。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加快完善,国有土地出让金和社保基金收支管理日益规范,三区同权改革基本完成。

——财政政策加力提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全市共兑现减税降费政策资金275亿元,惠及全市企业95.96万户。加快 推进“1+9”高质量扶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整体进度提前近7个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地方财政贴息政策,全年共安排贴息资金5.7亿元。

——集中财力办大事,全力保障民生支出。在过“紧日子”基础上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市民生支出497.69亿元,占总支出比重达74.6%,占比居全省第二。加强全市财力统筹,实现一体化发展,全年筹集“共建共享”资金120亿元,为轨道交通、智慧快速路、绍兴大学创建等重大建设项目提供财力保障。

——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县(市)已制定完善制度66项,追责问责17人;尚有1个问题未整改到位。审计机关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全市审计机关立足“双重管理”机关要有“双重满意”业绩目标,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围绕审计工作主责主业、围绕干部群众关注关切开展审计工作。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市审计局共组织完成审计项目34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35份。本报告提炼反映上述审计项目中发现的深层次、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共计11项问题类别、57个具体审计问题,涉及问题金额4.03亿元。

一、围绕预算执行及重大财政政策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围绕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贯彻实施,重点关注市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推动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推进财政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一)市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全市2017年至2019年彩票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驾护航,及时出台规模化助企纾困政策,不断夯实基础提高财政治理效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决算草案中债务情况反映不够全面。市级决算草案未全面反映地方政府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和涉及的具体项目,也未按规定单独列明举借债务的发行费用。审计指出问题后,市财政局已在决算草案中全面反映债务情况。二是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截至2021年7月20日,2020年度省对市转移支付资金中有3116.33万元未分配到具体部门和项目。三是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盘活。绍兴市财政建设资金专户等4个财政专户共2.77亿元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并收缴国库。四是绩效评价指标设置不科学、结果运用效果欠佳。2019年度市级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存在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自评计分不够规范等问题,项目总体优良率99.3%的评价结果尚无法真实反映项目绩效,也较难运用到预算编制和政策调整中。五是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规范。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等资产未纳入会计报表、国有企业会计决算报表中权益类科目未按规定进行调整、部分已交付土地储备项目未移交造成资产多计。六是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和市财政局未及时制定我市福彩、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也未及时清分三区省拨公益金份额并缴入国库,造成部分公益金长期以活期形式存放。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实现对市级80家一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并重点审计市人力社保局、市综合执法局等16个部门,延伸审计15个下属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积极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预算管理工作较上年有所规范。2020年度市级80家一级预算单位共安排项目支出预算指标42.32亿元,实际支出40.85亿元,执行率为96.5%,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精细、预算执行刚性不强等问题。涉及12个部门,涉及金额175.35万元。如市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智慧化监管平台项目安排预算182.68万元,预算执行率仅为57.7%。二是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涉及9个部门,涉及金额95.94万元。如市红十字会委托市传媒集团等公司开展公益宣传,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流程,涉及金额8万元。三是租车费超预算挂账。涉及16个部门,涉及金额46.71万元。如截至2020年底,市经信局因当年租车费用超预算在租车公司挂账10.5万元。四是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涉及6个部门,涉及金额1425.42万元。如截至2020年底,市人力社保局下属市就业管理中心109.17万元往来款项挂账超三年未清理。五是超期多缴住房公积金。涉及3个部门,涉及金额4.42万元。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其下属市城乡规划管理中心违规为2名退休人员多缴纳住房公积金1个月,涉及金额0.56万元。

二、落实“八大聚焦”,推动绍兴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围绕落实“八大聚焦”,以服务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为主线,重点关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审计在推动绍兴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一)聚焦转型升级,重塑产业发展新优势审计情况。围绕“双十双百”集群制造培育行动,重点关注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助推我市现代产业体系提质增效。对市国资委等7个部门、市产业集团等11家市属国企相关国企改革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积极落实国企改革各项任务,成立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改革任务推进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健全、运作不够规范。如市交投集团控股或参股的2家和市产业集团控股的1家混改企业未明确党组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市轨道交通集团等2家市属国企存在监事会会议未按规定召开等问题。二是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工作推进不到位。如市文广局等4个部门下属6家企业未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市残联等5个部门下属6家企业未明确清理脱钩实施方案。三是部分企业注册资本未按期实缴到位。截至2020年底,市产业集团下属绍兴市生命健康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黄酒集团下属浙江状元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仍分别有390万元和151万元资本金未缴纳到位。

(二)聚焦创新驱动,增强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审计情况。围绕人才强市、创新强市首位战略,重点关注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推动建设新时代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对2018年至2020年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支持科创平台建设,引进共建研究院30家,创建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6家,完善多主体协同创新和全链条孵化体系,创业创新氛围进一步凝聚,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级科创平台管理制度未及时修订。如《绍兴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出台时间较早,其中贴息补助等奖补条款已不执行。二是市级科创平台绩效管理不到位。市科技局未按规定在2018年和2019年对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实施绩效考评,2020年首次绩效考评中存在指标设置不够科学、考评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三是个别科创平台建设任务推进较慢。天津大学浙江绍兴研究院未成立筹建工作管理委员会,未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人才引育培养工作进度偏慢。

(三)聚焦高效循环,构建内外开放新格局审计情况。围绕扩大内需战略基点,全力扩大有效投资,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及效益情况和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情况,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市级国有企业股权投资管理及效益审计情况。对市交投集团等12家市属国企2018年至2019年股权投资管理及效益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重点聚焦交通、城建、文旅融合等领域,吸引中芯国际等一批重大项目落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增强,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企业投资管理相关制度尚不健全。如市金控公司等3家市属国企均未按规定建立投资后评价、企业年度投资效益情况评价等制度。二是外派董事监事履职不到位。如市交投集团派驻万通房产公司等3家公司的董事、监事2018年至2019年间未参加董事会、监事会。三是股权投资事项审批备案程序执行不到位。如市公用事业集团受让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两次增资浙江水联环科集团有限公司等事项,均未按规定事先向市国资委进行书面备案和审批。四是部分国企投后管理不到位。如市文旅集团下属文投公司投资绍兴禹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50万元,逾期4年仍未按合同约定收回投资本金 270万元和逾期利息。

2.政府投资项目监理审计情况。对市建设局等12家单位2017年至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监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市级政府投资项目施工阶段均实行项目监理制,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的管控工作逐步规范。行业主管部门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检查等方式积极履职;相关建设单位创新监管方法,取得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市级招投标制度未修订完善。《绍兴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出台时间较早,部分条款已不适用,如原文件明确市建管局为相关执法监督主体,但该单位目前已不存在。二是监理政策执行不到位。市政务服务办未按规定对限额以下工程和限额以上工程标后履约情况进行检查;原滨海新城管委会等3家单位未按规定对监理单位进行考勤管理,8个在建项目存在监理人员未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等问题。

(四)聚焦全域统筹,展现品质城乡新形象审计情况。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亚运城市行动计划,重点关注市区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亚运会场馆建设情况,助推绍兴城市建设赋能升级。

1.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柯桥区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结果表明,柯桥区积极贯彻落实“三农”工作决策部署,夯实农业生产基础,乡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基层公共服务得到较好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涉农临时用地复垦费用缴存不规范。截至2020年底,柯桥区432.84万元土地复垦费用未按规定缴入专户。

2.亚运会场馆建设审计情况。对市级第19届亚运会场馆建设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绍兴赛区亚运场馆建设工作,构建全过程动态监管机制,营造了全民参与迎接亚运的良好氛围,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项目建设手续未及时办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要求,棒(垒)球场项目于2020年8月以“容缺后补”形式先行施工,但截至2021年6月底,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手续仍未办理齐全。二是项目施工图设计未按期完成。市棒垒球公司对项目进度的管控工作不够有力,棒(垒)球场项目施工图未按约定在2020年8月完成设计。三是项目资金监管不够到位。市奥体中心改造项目未按要求签订发包人、承包方及银行三方监管协议,造成资金支付环节监管缺失。

(五)聚焦深化改革,激发体制机制新活力审计情况。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探索创新地方金融改革,重点关注我市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市区农商银行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情况,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1.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落实审计情况。对市级和越城区、上虞区等2017年至2019年支持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积极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加速奖补政策兑现,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成效明显;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全产业链项目集群落户发展,2020年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水平指数居全省第一,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企保证金核算、清退不及时。截至2020年9月底,越城区、上虞区未及时核算、清退涉企保证金,涉及10个部门(单位),涉及金额 3259.03万元。二是奖补政策兑现把关不严。如原滨海新城管委会在兑现投资协议约定时,未按规定在核算设备投资额时扣除增值税进项税额,导致多补资金130.04万元。三是县级工业设备投入奖补政策认定范围不明确。如上虞区未明确通用材料是否视同设备投入。

2.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审计情况。对上虞农商银行2017年至2019年防范风险及贯彻落实“融资畅通工程”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上虞农商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搭建全面风险管理应用系统平台,对不良贷款实施“户长制”管理,主动防控金融风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贷资金用途把控不严。抽查发现8户经营贷、消费贷资金实际用途与申请用途不一致,导致221.49万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楼市。二是扶贫政策落实不力。2017年至2019年,上虞农商银行未严格执行扶贫小额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涉及51户低收入农户、贷款241.54万元。三是公司治理不够完善。公司章程未按规定对超比例质押股权的股东限制表决权。此外,还存在员工任职期间违反公司章程转让本行股份、员工违规入股非上市企业等问题。

(六)聚焦环境治理,谱写生态建设新篇章审计情况。围绕低碳绿色导向,完善能源消费双控制度,重点关注我市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促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对市水利局等9家单位、绍兴市新三江闸河道拓浚工程等3个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深化区域“三合一”水评价改革,大力推进水利基础建设,15个项目列入全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计划,同时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保证金减负政策执行不到位。如越城区在绍兴市新三江闸河道拓浚工程5个标段中违规收取保证金1559.46万元。二是工程工期延误。如绍兴市新三江闸河道拓浚工程由于征地拆迁方案调整等政府方原因,预计工期延误11个月以上,导致越城区需承担工期延误损失。

(七)聚焦特色品牌,打造文化发展新高地审计情况。围绕新时代文化绍兴工程建设目标,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重点关注我市文化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文化产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促进我市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对2018年至2020年全市公共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深化文商旅融合发展,文化产业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文化发展格局不断优化,“文化绍兴”成色逐步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智慧文旅指挥中心项目绩效不佳。截至2021年6月底,上虞区文旅数据仍未纳入绍兴全域旅游信息化项目数据库。此外,“智游越州”微信小程序中“服务”等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其微信公众号尚未正式对外发布。二是工程大额预付款支付存在风险隐患。绍兴大禹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大禹陵景区(公祭典礼)提升项目二期工程预付款2.23亿元,但未在合同中设置相关预付款担保条款,且公司对大额预付款去向、用途等方面缺乏监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八)聚焦共治共享,推动民生福祉新提升审计情况。以人的全生命周期需求为导向,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优质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多元化,重点关注我市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推进情况,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对我市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2019年至2020年医疗保险基金和政策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养老保险保障待遇持续提升,2020年我市企业职工退休待遇实现16连涨;在全省率先出台并落实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积极打造“1+3+1”医保基金信用监管新模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全市有165家定点医疗机构仅限儿童的诊疗项目向成人收费等方式违规收费88.92万元。二是市智慧医保系统药店购药规则不够完善。市智慧医保系统审核规则中未明确药店超剂量购药规则,导致对购药人连续在多家药店超剂量购药缺少限制,如2020年全市347人购买黄芪生脉饮明显超过正常服用量,其中1人当年购买252盒,超正常服用量143盒。三是养老金支付管理不到位。由于异地信息未实现共享、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违规向136名已死亡一年以上人员继续支付养老金,涉及金额96.22万元。

2.残疾人社会保障审计情况。对2016年至2019年我市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残疾人保障政策,完善惠残助残相关制度,2020年全市完成1706户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涉残民生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不足。截至2020年11月底,全市持证残疾人超过1000名的59个镇街中,有56个镇街未按规定配足2名专职委员。二是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政策落实不到位。市经信局等22个市级残工委成员单位未按规定安置残疾人就业。三是部分残疾人保障补贴应享未享、重复享受。越城区有183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未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6名低保单列户残疾人未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41名灵活就业残疾人未享受养老保险补贴、94名残疾人重复享受养老服务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3.东西部扶贫协作审计情况。对2018年至2020年我市东西部扶贫协作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聚焦脱贫攻坚目标精准施策,强化人才和资金支援,积极深化产业合作和结对帮扶,助力对口帮扶地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但仍存在扶贫种植项目未按计划实施等问题。

4.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对上虞区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表明,上虞区政府积极筹措各类建设资金,推动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安居工程提速增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共租赁房未及时收回,且存在闲置现象。截至2021年1月底,上虞区未按合同约定收回444套公共租赁房,其中104套处于空关状态,同期上虞区轮候申请家庭已近400户。二是部分公共租赁房管理不到位。上虞区未按规定将舜兴花园450套公租房纳入公租房公示范围,也未对上述公租房申请人进行审核和公示,相关租金收入未按规定缴入国库。三是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不到位。上虞鸿雁回迁房项目咨询单位总负责人在未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且上虞区未按合同约定收取该项目负责人更换违约金30万元。四是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不严格。上虞鸿雁回迁房项目支付贷款利率高于合同约定0.2个百分点,多付利息16.1万元。上虞区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对同一套光伏设备重复补偿2.2万元。

三、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0年7月以来,审计共发现并移送重大问题线索21起,涉及人员16人,涉及金额1112.54万元。

(一)违纪违规问题较突出。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2起,涉及金额515.84万元。主要表现为有的单位以个人储蓄账户存储公款,用于违规发放补助;有的公职人员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有的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涉嫌刑事犯罪,已由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二)公共资金资产损失屡有发生。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8起,涉及金额39.7万元。主要表现为有的工作人员对公共投资项目监管不力,导致施工费用增加;有的履职不到位,工程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有的管理失察,出现个别承租人擅自将公房改建成单身公寓,违规转租牟利。

(三)涉税问题依然存在。共发现此类问题线索1起,涉及金额557万元。主要表现为企业通过司法拍卖获得工业房地产,后被拆迁并获得补偿,但上述标的被拆迁时尚未办理过户,致使企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悬而未决。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属于违反财政财务收支规定的,已及时予以纠正;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和应当追究责任的,已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尚未了结的,审计机关将配合职能部门或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共同推进问题整改。

四、强化审计监督发挥常态化“经济体检”作用情况

我市将审计监督作为奋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的重要一环,持续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通过发挥好审计“查病”“治病”“防病”职能作用,推动各部门(单位)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规范管理,进一步保障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范例建设

(一)聚焦审计“查病”,发挥联动机制补短板。我市积极探索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力量协作路径,出台《中共绍兴市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不断加强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巡察办、组织部、公安局等部门协作配合,主动构建全市监督大格局。如依托巡审联动机制,市审计局根据市委巡察办移交的越城区富盛镇山区农村饮水工程项目问题线索开展审计调查,共发现5方面14项具体问题,推动市水务产业公司完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又如市审计局在2020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审计中,积极与市检察院对接交流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有效提升移送案件成案率,增强反腐监督合力。

(二)聚焦审计“治病”,强化整改督办提质效。我市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工作协作机制,有力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如市审计局联合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巡察办等10个部门出台《绍兴市“1+X”审计整改工作部门协作办法》,完善审计整改多方联动机制,加大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又如市审计局组织开展审计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19个未整改问题涉及的29家被审计单位逐一进行督查,推动19.6亿元“共享共建”资金筹集到位,保障市级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督促17个单位完成366处房产核销调账、产权补充办理等工作,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聚焦审计“防病”,深化审计服务促改革。我市在多领域编发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和常态化“审计提醒”的基础上,立足审计职能特点,开展审计“预检”服务,逐步实现事后监督向事前预警转变,持续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如针对市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聚焦资本为主,深化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的审议意见,我市积极开展“审计走进国企”专题实践活动,以审计专业服务为支点化解国企运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与痛点,推动国企改革创新、做强做优。

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年底将按要求专题报告具体整改情况。同时,市政府将从四个方面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细,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三是持续完善市对区财政管理体制,推动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进程,健全项目绩效评价制度。四是坚持底线思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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