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要情 -> 审计公告
嵊州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1-12-30 14:08: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绍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对嵊州市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安居工程实施的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20年嵊州市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3910.55万元2020年嵊州市完成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258套。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嵊州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拓宽安居住房保障范围和规范住房保障管理,在改善城乡居民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方面。存在公租房租金439.99万元收缴不规范的问题。嵊州市城投公司有公租房租金收入428.03万元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嵊州市“艇湖公寓”公租房相关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合计11.96万元。

(二)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方面。存在拥有房产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保障待遇、公租房闲置未有效分配管理、特定行业公租房后续管理不严等问题。

(三)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方面。存在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低保家庭应保未保的问题。嵊州市有26户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未纳入公租房优选保障对象。

(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存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标违规设置地域限制条件的问题。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要进一步提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的预算管理和欠缴催收工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二要完善公租房管理相关内控制度,强化公租房动态监管等。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嵊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整改。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