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审计要情 -> 审计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日期: 2021-12-30 14:06:2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审计局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绍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对2020 年绍兴市上虞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及使用绩效情况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2020年,上虞区通过货币化安置、新建安置住房等方式实施棚户区改造,保障棚户区居民2544套,共筹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89638.02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上虞区政府采取多项措施,筹措各类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积极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等各项安居工程。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安居工程资金筹集使用方面。上虞鸿雁公司借款利率高于合同约定,由此多付利息。审计指出后,上虞鸿雁公司催促银行于2021年1月21日退回多付利息。

(二)公租房分配和管理方面。一是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管理机制未统一。二是不符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公租房实物保障或货币租赁补贴待遇,13名已死亡申请人调整不及时,仍在享受公租房实物或货币配租待遇。三是公租房减租政策未执行到位。

(三)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方面。2户城镇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违规享受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四)安居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上虞鸿雁回迁房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开工已一年以上,该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仍未完成。

(五)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2020年度改造任务未完成。

三、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要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进度;二要加强公租房后续管理,加强保障对象资格审核;三要完善房屋征收拆迁政策,规范拆迁档案资料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相关处理意见建议,上虞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对照检查,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开展整改,制定和完善保障房相关制度。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





分享: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