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由绍兴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至8月,对2017年以来绍兴市列入全省“百项千亿”计划的重大水利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现根据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评价意见 绍兴市共有新三江闸河道拓浚工程等15个项目列入全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计划,总投资291.65亿元。2017年以来,绍兴市水利建设系统推进以“双十”“百项千亿”防洪排涝工程等为重点的水利基础建设,水利建设环境不断优化,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程监管能力进一步增强,为我市深入推进“五水共治”建设作出了保障。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嵊州市出台的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与减轻企业负担要求不符,越城区建投公司向施工企业超范围收取工期保证金等。 (二)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湛头滞洪区工程的3个施工标段由嵊州市砂石公司负责发包并实施等,且在实施过程中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进行变更。湛头滞洪区工程和钦寸水库工程至审计日,仍有标段未完成结算。 (三)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新三江闸拓浚工程和湛头滞洪区工程的部分施工合同未对施工内容及范围进行约定,新三江闸河道拓浚工程设计变更缺少施工、监理、业主三方签证的设计联系单,且联系单审批时间滞后。湛头滞洪区工程换水闸设计变更未履行变更手续。 (四)PPP模式运行存在漏洞。新三江闸拓浚工程已实施合同及发生费用未按PPP合同约定承继,且有11个施工标段由于征迁方案调整等原因,截止审计日未开工。PPP合同融资手续和履约保函办理滞后。 (五)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市河道整治公司334.95万元财政资金结余未上交,嵊州市水发公司有政策处理借款长期未处理、建设成本重复列支、建设成本未完全计入基建账等。 三、审计调查建议 针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一是市水利局应切实落实上级减负政策,降低水利工程领域企业负担,促进水利建设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增强规范意识,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三是建设单位应不断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四是越城区水利局应抓紧启动对新三江闸河道排涝工程PPP合同履行风险评估,切实防范风险。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五大方面问题,绍兴市水利局等9家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整改,并认真落实审计建议。 (一)针对保证金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绍兴市水利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系统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制度的通知》,发挥保函作用,并实现全市统一管理,减轻施工企业负担。超范围或超比例收取的保证金已由建设单位退还或签订补充协议。 (二)针对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问题,目前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重大变更已由嵊州市水利局向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进行沟通,准备变更审批调整手续。湛头滞洪区改造工程和钦寸水库工程未结算标段均已委托会计事务所开展结算审计。 (三)针对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新三江闸工程建设单位对合同内容签订了补充协议,并对不规范的设计联系单经监理、跟审核实后,补齐四方鉴证的联系单。湛头滞洪区工程换水闸设计变更已由设计单位补充出具联系单予以认可。 (四)针对新三江闸PPP模式运行存在漏洞问题,绍兴市越城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委托律师事务所,对PPP合同内容调整事项进行专项法律服务。目前已与项目公司完成对接,形成PPP项目初步调整方案。下一步拟提交区常委会审定签订补充协议。 (五)针对工程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河道整治公司结余的334.95万元财政资金已上交国库。嵊州市水利水电发展公司对报告反映的不规范财务收支进行了调账处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