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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积极探索“三向协同”机制着力增强审计监督合力

发布日期:2020-09-17 16:58:43访问次数:信息来源:绍兴市审计局字号:[ ]


近年来,绍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要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增强审计监督合力”的指示精神,创新实施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三向协同”机制,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提升内部审计、社会审计质量,着力增强审计监督合力,逐步实现审计全覆盖。

一、坚持制度为先,夯实“三向协同”基础。近年来,绍兴市审计局以建立健全制度为立足点,夯实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的基础。一是起草制订《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审计厅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绍兴市实际,起草《关于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发展。二是探索建立《协作机制》。绍兴市审计机关先后与国资、教育、公安、财政等重点部门探索建立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协作配合办法”,明确双方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在“监督互补、计划互询、实施互动、问题互查、整改互促、成果互用、信息互享”等方面开展合作,推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协同发展。三是制订出台《指导意见》。针对现有内部审计力量不足,内部审计项目委托社会审计机构较多的现状,为规范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委托管理行为,切实提升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制订出台《关于规范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业务委托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控制要求。四是分类编制《风险清单》。系统梳理近年来审计发现的问题,重新编发党政部门、国有企业、政府性投资项目、乡镇(街道)和农村集体经济等系列《风险防范清单》,进一步深化“清单督导机制”,发挥审计预警作用。

(二)坚持项目为要,抓实“三向协同”载体。以审计项目为载体,扎实推进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发展。一是开展联动审计。审计机关会同相关内部审计机构选择若干项重大苗头性、倾向性事项联动立项,并组织相关内审机构开展同步或交叉审计,发挥内部审计“兵团作战”效应,起到“审计一个行业、解决一批问题、健全一套制度”的作用。二是推行履职联审。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为依托,整合不同监督主体内部审计等力量,共同对领导干部履职情况实施检查、审计。具体采取“六统六分”的工作办法(即统一建组,分别抽调工作人员;统一方案,分别确定检查内容;统一实施,分别检查具体事项;统一反馈,分别梳理问题成果;统一报告,分别形成专项材料;统一督查,分别跟踪落实整改)。三是实施“双向协审”。一方面,汇总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按财务、工程、计算机等不同专业领域建立内审人才库,有计划地安排相应专长内审人员参加国家审计项目;同时,创新尝试将国家审计机关内审指导员融入内部审计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边审边训,全程指导,真正做到“一对一”“点对点”的指导。四是核查报告质量。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时,将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质量专门作为一项重要审计内容,对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着力提升社会审计质量。通过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的协同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如2019年,六大协同项目中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上报专报16篇,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6篇次;针对案件线索发出移送处理书10份,已有8人受到处理。

(三)坚持质量为重,提升“三向协同”效能。以审计质量为着力点,切实提升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协同效能,增强审计监督合力。一方面,创新指导监督方式,推动部门(单位)内部审计质量的提升。一是创新推行“网格化”指导机制。2018年创新出台《绍兴市审计局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员制度》,市局机关12个业务处室38名审计人员全员担任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员,具体明确对口指导单位,同时将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开展情况列入局年度“双百分”绩效考核,举全局之力,加大对市级部门(单位)的内审指导力度,提升内部审计质量。二是创新实施“专项评价”机制。2019年起,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中,把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内审机构的设立、专(兼)职审计人员的配备、内部审计的质量等八方面内容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内容,并单独出具《内部审计建议书》,监督部门(单位)切实提升内部审计质量。三是创新搭建“人员实训”平台。2020年创新启动按照“按需选派、双向选择”原则,将国家审计项目现场实施作为内部审计人员实训平台,提供菜单式审计项目计划,在内审人员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由所在部门(单位)推荐内审人员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参与国家审计项目,实行“以审代训”,着力提升内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实战能力。另一方面,多项举措并举,推动社会审计机构审计质量的提升。一是开展调研座谈,通过召开社会审计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宣传解读国家和上级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强调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指出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听取社会审计机构对提升内部审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二是明确建议名单,通过社会审计机构自愿申报、主管部门审核,择优提出“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机构建议名单”“内部审计外聘审计人员建议名单”,共14家社会审计机构142名审计人员列入建议库名单,确保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参与部门(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相对稳定性。三是举办专题培训,通过自主报名,对首批入库的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审计实务及案例、相关财经法规解读等内容的专题培训,切实提升社会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业务能力,着力提升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执笔:丁美玲、蒋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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