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绍兴市审计局于2018年9月14日至11月16日,对绍兴市级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价款结算审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5年1月至2018年7月绍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完成价款结算审计2089个,审定造价金额总计146.78亿元;已竣工验收仍未完成价款结算审计项目834个,金额总计114.29亿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建设单位逐步完善价款结算内控制度,不断规范价款结算工作,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工程价款结算内控制度逐步建立。二是工程价款结算委托审计项目分配机制逐步形成。三是工程价款结算委托审计中介机构招标逐步实施。但在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管理实践中,仍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监督管理缺乏、管理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工程价款结算计价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发现平铜集团建设的铜加工研发中心改造项目配套附属工程、充填系统及场外工程计价不规范。二是工程签证不规范。古越龙山实施的黄酒生产技术升级I、II标工程、市文旅集团实施的兰亭保护整治工程(二期)工程等存在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签字、盖章不规范现象。 (二)工程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材料质量把关不严。审计抽查绍兴市大坞岙垃圾填埋场提档整治工程发现,主要材料HDPE膜施工在前,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在后,未检测合格即使用。二是现场管理不到位。审计抽查市城投集团建设的绍兴市奥林匹克体育场馆体育会展馆室内装饰工程发现,缺失16路和8路硬盘录像机各1台。 (三)中介机构执业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审计抽查镜湖湿地梅山公园西入口亮化工程发现招标标底定价材料规格型号描述不完整,定价不明确,招标标底编制不规范,影响价款结算。 (四)工程价款结算管理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价款结算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滨海新城、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文旅集团等单位未建立单位内部的价款结算审计质量管理制度。同时,以上单位均未建立对中介机构审计质量和审计行为进行管理监督的制度和办法。二是价款结算委托审计项目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缺失。市交投集团等投融资建设集团公司对委托中介机构价款结算审计业务进行年度集中招标后,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分配没有明确的制度和规定;镜湖开发办(原镜湖新区)从2015年开始通过抽签分配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价款结算审计,但是没有具体的分配管理等制度;滨海新城、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均没有相应的规定和制度来规范审计项目的分配,审计项目分配也缺乏监督。 四、审计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的情况和问题,绍兴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提出了如下审计建议:一是建设单位应加强价款结算管理;二是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三是建立价款结算监管机制。同时要求对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节点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 五、审计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别出台了《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管理》《工程结算审计内控操作细则》《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中介机构质量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审核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等制度来控制价款结算质量;市公用事业集团按照《供排水项目结算审计分配抽签办法(暂行)》,采用每批业务分别抽签方式进行项目结算审计分配;相关单位对审计发现的其他问题也进行了认真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