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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审计局关于开展2017至2019年全市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11 11:20:24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字号:[ ]


各区、县(市)审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表彰我市内部审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展现新时代内部审计工作者奉献担当、创新发展的新风貌,推动内部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审计厅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开展2017至2019年度全市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下简称“双先”)评选工作。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的时间范围:2017至2019年度。

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含民营、合资和外商独资企业,下同)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

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范围:各部门、各单位从事内部审计工作的专职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全市内部审计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浙江省审计条例》《浙江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所在部门、单位制定实施了较为完善的内部审计规章制度。

2.坚持党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内部审计机构独立设置,人员配备合理。部门、单位党组织、董事会(或主要负责人)主管内部审计工作,并定期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督促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审计成果得到充分利用。

3.内部审计工作结合部门、单位实际,积极探索构建以风险为导向、以控制为主线、以治理为目标、以增值为目的的现代内部审计模式,在促进部门、单位依法经营、完善内控、防范风险、提高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加强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4.创新内部审计方式方法,并取得较好的效果与业绩。

5.内部审计质量得到不断提升,积极探索质量评估工作,近3年来内部审计工作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拥有一支胜任审计工作需要的内部审计队伍,并积极参加各级审计机关、内部审计协会组织的活动,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积极组织内部审计人员接受后续教育。

7.所在部门、单位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经济违法犯罪案件。

(二)全市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工作积极,忠于职守,开拓进取。积极树立科学审计理念,勇于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发挥内部审计的积极作用,并取得突出成绩。

3.重视学习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有较强的业务能力。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作风正派。

5.在评选的时间范围内连续从事内部审计工作2年(含)以上。

三、推荐申报名额分配

根据全市内部审计工作发展状况及市局对各区、县(市)内部审计指导考核结果分配“双先”推荐申报名额(详见“双先”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由各区、县(市)审计局、市直分会按名额推荐申报,推选产生全市“双先”。市“双先”评选领导小组根据评比条件,按照优选原则,在行政事业、企业、金融机构、乡镇(街道)四大类别间比重平衡的基础上,按全省分配名额择优推荐至省“双先”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全省“双先”。

“双先”推荐申报名额分配表

地区或行业

推荐申报名额

越城区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4名

柯桥区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4名

上虞区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3名

诸暨市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3名

嵊州市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3名

新昌县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4名

国企分会

先进集体2名、先进工作者2名

其他市直单位

先进集体6名、先进工作者7名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双先”评选工作的领导,保证评选工作顺利开展,按照省厅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丁美玲(市审计局党组成员、市经责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裘立周(市审计局办公室主任)、应锦炎(市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处副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应锦炎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审计局相关处室、市内审协会人员组成。

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加强对“双先”评选表彰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部门、各单位的参与积极性,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把“双先”质量关,确保能够把工作业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业务水平较高的内部审计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申报阶段

2020年6月中旬至6月下旬,完成“双先”推选对象的遴选和材料推荐申报工作。各区、县(市)审计局及各市直单位于2020年6月25日前,按要求将材料报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sxsnsxh2017@163.com)。

1. 各区、县(市)“双先”评比推选工作由各区、县(市)审计局负责。各区、县(市)审计局应根据“双先”评选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和遴选工作。区、县(市)各部门和单位按属地向区、县(市)审计局积极申报,由区、县(市)审计局按分配名额向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选。

2.市直国企分会根据评比条件,按分配名额择优向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选。其他市直单位可以直接向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材料。

3.每个单位只限报一个先进集体或一名先进工作者候选对象,由领导小组进行遴选。获得省级优秀项目等荣誉的单位或个人可优先推荐。

4.各部门和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区、县(市)审计局或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双先”推荐材料:

(1)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登记表(一式3份,格式见附件1、2,同时上报电子件),登记表的电子版本可在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sx.gov.cn/“内审园地”栏目下载。

(2)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提交上报内审经验或案例交流材料(原则上先进集体要求撰写经验材料一篇,先进工作者撰写内审典型案例1篇),一式3份,同时上报电子件。经验和案例材料为本次评比的重要依据,各区、县(市)审计局、市直分会要严格把握材料质量,注重材料可借鉴性、可推广性和可读性,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以前年度上报过的经验和案例不得重复申报。

(二)审核、考察阶段

6月下旬7月初,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区、县(市)审计局、市直单位申报的材料收集汇总后,将进行初步审核评审,并组成考察组对部分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走访考察,向领导小组提交“双先”评审结果情况。在全市“双先”初评结果的基础上,由市“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出全省“双先”推荐名单。

(三)审议阶段

2020年7月上旬,领导小组应当将全市内部审计“双先”评审开展情况及拟表彰名单送审稿,提交市审计局党组会议审议。

(四)公示、表彰阶段

按照局党组会议审议结果,对全市内部审计“双先”拟表彰名单在市审计局网站(http://sjj.sx.gov.cn/)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表彰名单,由市审计局发出表彰决定。

六、有关要求

1.各区、县(市)审计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切实以评选条件为依据开展评选和推荐工作,不能凭印象、凭经验。通过严肃认真的评选、考察,真正将本地区、本单位大家公认的内部审计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出来,使评选活动起到表扬先进、典型引路的作用。

2.各推荐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总结近年来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先进经验,掌握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发展的翔实情况。

3.各推荐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申报程序。要充分听取本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被审计对象的意见,深入了解情况后再确定备选名单,认真做好公示及公示中反映情况的审核处理。

4.本次评选的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应注意面向基层、面向一线,评选工作要始终坚持实绩导向,激励新时代内部审计更好发挥积极作用。 

八、联系方式

“双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应锦炎85202211、蒋玉华85202216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216号市审计局6楼

邮政编码:312000

电子邮箱:sxsnsxh2017@163.com


附件:1.全市内部审计先进集体登记表

          2.全市内部审计先进工作者登记表

 

 绍兴市审计局

2020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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