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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教体局“三项举措”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19-04-17 16:05:00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字号:[ ]


近年来,新昌县教体局以“防控风险,提升管理”为目的,三项举措齐落实,脚踏实地开展审计监督,推动内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保障健康运行。该局积极构建完备有效的审计制度体系,相继出台了《新昌县教育经费轮审制度》《新昌县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新昌县中小学校(幼儿园)长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等制度。局长作为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等均纳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范围。构建审计工作联动协作机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与相关科室形成监管合力,进一步提升内部审计工作成效。同时,该局还配足配强与审计工作量相适应、专业技术结构合理的审计力量,现有专职审计人员1名,牵头并负责全县教体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另配备兼职审计人员12名,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11人。

二是全面建立教育轮审制度,实现三个审计“全覆盖”。该局从2011年开始全面实施轮审制度以来,将内审关口前移,实现了“事前审核、事中稽核、事后跟踪”有机结合的审计“全覆盖”;中小学校长任期“依法行政、规范管理、创造效益”三方面责任联审的审计“全覆盖”;学校不分大小,不留盲区的审计“全覆盖”。 近三年来,共完成了公务支出公款消费专项审计11项,经济责任审计55项,食堂大宗物品定点采购专项审计9项,改善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审计调查1项,大型修缮项目审计37项,审计资金总额16.66亿元。

三是创新审计方法,拓宽审计内容。该局制定了一系列教体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针对一个学校的经济责任形成一个完整、科学的指标体系,不仅仅从学校的财务收支方面,而且从发展能力、执行能力、决策能力、管理能力、廉洁自律能力等五个方面来进行评价和确认,制定了“新昌县教体系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评价指标量分表”和“新昌县教体系统内部控制审计评价表”,使内审人员对经济责任的评价有了统一规范的评价指标和量分标准,不仅对离任校长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细化和升级,也为接任校长到任划清了“起跑线”,促使学校进一步规范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其他各项管理制度。(新昌县审计局  李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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