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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组工通讯》刊发绍兴市大抓基层党建“三支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

发布日期:2019-02-01 14:27:43访问次数:信息来源:市审计局字号:[ ]


近年来,浙江省绍兴市坚持“不提新口号、加速不变道、变化见成效”工作理念,持续抓好基层带头人、基层党务工作者、基层党员“三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他们在基层党建工作中的关键性作用,有力推动了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

抓好基层带头人队伍 发挥“领头雁”作用

牢牢抓住基层党组织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引导他们管本行强党建,打造坚强战斗堡垒。

一是提升管的能力。

注重从源头上提高队伍素质,抓实村级组织换届,理直气壮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全过程,严把资格条件关,取消或劝退“五不能”“六不宜”人员1033名,一次性选举成功率达93%。实施“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开展1轮村(社区)、“两新”组织、机关等各领域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集训由县(市、区)委书记直接授课。

二是激发管的动力。

分别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两倍标准、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均工资水平,确定村(社区)主职干部基本报酬,推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绩奖励性报酬。开展村(社区)换届“回头看”,重点向那些虽不触碰“红线”,但抓党建缺乏动力、干事创业不作为的村(社区)干部“开刀”,确定不合格村(社区)干部1351人,其中,警示提醒293人,通报批评297人,诫勉谈话574人,给予停职、免职处理187人。

三是增强管的效力。

出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标准,对抓党建情况进行专项考核,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半年组织一次党建实绩排位,对连续两次排末位的启动免职程序。建立党支部工作经常性督导机制,发现问题点名道姓通报。

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 督促履职尽责

明确党组织书记、组工干部队伍和党建指导员抓党建职责定位,实行分类管理、各负其责。

一是推行县乡和部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任务、问题、责任“三张清单”。

通过媒体公示、在党代会上承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推动照单践诺。在“五星达标、3A争创”工作中,统筹整合各部门涉农资金75.7亿元,支持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出台基层党建工作约谈办法,对存在抓党建工作不力、完成重点任务滞后等9种情形的党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已约谈市开发区党建工作分管领导1人、乡镇党委书记2人。去年以来,提拔重用37名党建责任考核排名靠前的乡镇党委书记。

二是配强县乡基层党建工作专门力量。

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委组织部共配备57人抓基层党建,工作力量普遍增加。注重配齐乡镇(街道)组织委员、组织员,各乡镇(街道)抓党建的工作人员均达3名以上。每年举办2次组织委员、组织员业务培训班,通过业务讲授、经验交流、交叉检查等方式提高专业能力。

三是加强驻村干部和党建指导员队伍。

出台加强驻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户籍人口在2000人以上或软弱落后村实行“一人一村”式驻村,户籍人口少于2000人或常住人口少于800人的村实行“一人多村”式驻村,驻村干部兼任农村党建指导员,驻村干部不是党员的,另行配备1名党建指导员,履行抓党建10项指导责任,年终将驻村工作与党建工作同步考核。加大农村第一书记和“两新”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力度,去年以来选派142名机关干部下村担任第一书记。

抓好基层党员队伍 激发主体动能

注重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一是推行党员发展政治联审制度。

由所在支部征求公安、信访、卫生等部门意见,工作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实行双向联审。推行村党组织成员近亲发展党员回避审查制度,吸收现任村党组织委员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入党实行报告审查制度。

二是持续锤炼党性作风。

突出“党味”,抓好农村党员“春训”和社区党员集中轮训。出台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意见,制订“十有”标准,汇编优秀案例,培育命名一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基地,提高党内组织生活实效。

三是深化党员先锋指数考评。

考评范围从农村党员扩大到全体党员,稳妥慎重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近两年评定并处置不合格党员586名。同时,对基层党员干部是否存在“受过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过筛式”排查,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行为。

四是实施党员“亮旗”行动。

开展党员挂牌、党员班组、党员示范岗等活动,推动党员岗位奉献。引导外出党员带领乡贤回归,投身乡村振兴,今年累计吸引投资3.4亿元。实行农村党员干部“无违建”承诺长期公示, 4713名农村党员干部带头拆除违章建筑34万余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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