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在《关于开展“审计价值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浙审法〔2015〕33号)提出审计价值提升“三项标准”: (一) 即推动一项政策或法规的“废改立”、 (二) 推动一个体制或机制创新优化、 (三) 推动一个“老大难”问题的解决或历史积案的妥善处理。 审计价值提升“三项标准”被称为新三项标准,审计质量提升三项标准被称为老三项标准。
《意见》同时提出,要正确把握审计质量与审计价值的关系,“老三项”是“新三项”的基础,“新三项”是“老三项”的深化,目的是把审计项目做得更有深度、更有成效。